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1-11-03 发布人:市司法局 【字体:

    为迅速、及时、有效地处置我省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在广州亚运会期间引发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重点人员界定
    (一)无正当职业、无合法收入、社会交往复杂、抵触情绪较大、不服从监管、有报复社会言论、人格心理有明显缺陷、涉毒、涉黑、涉恶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
    (二)主观恶性深、改造不彻底,有报复社会言论、人格心理有明显缺陷、涉毒、涉黑、涉恶、涉邪教、“三无”、“三假” 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界定
    (一)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
    (二)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行凶、闹事、自杀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三)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正在或可能参与的在涉亚运场所、涉亚运重点部位集体上访或闹事的群体性事件和破坏、干扰亚运会的活动。
    三、基本处置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对发生在各镇(街)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司法所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处置。对发生在相邻镇(街)的突发事件,在县(区)司法局的统一指挥下,坚持条块结合,由先发现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县(区)司法局,县(区)司法局通知事发地所在镇(街)司法所赶赴现场负责处理,相邻镇(街)司法所积极配合,协助处置。
    (二)坚持先接报先处置的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先接到报告的单位为“第一处置人”,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亚运安保指挥中心,设社区矫正应急处置组、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应急处置组。由主管副厅长兼任组长,厅社区矫正处、厅基层处处长分别任副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全省防范和处置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
    各地级以上市、县(区)司法局、街道(乡镇)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处置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
    五、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1 、司法所接到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找。
    2 、组织查找未果的,应及时向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并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协助查找、追逃或监控。司法所及村(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全程配合,协助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过程要记录在册。
    3 、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报告后,要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指导司法所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向省厅亚运安保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二)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有行凶、闹事、自杀及其它违法犯罪的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 、司法所发现或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有行凶、闹事、自杀、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的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组织协调村(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并立即组织调查,及时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矛盾激化,同时向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2 、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督促司法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三)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正在行凶、闹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处置:
    1 、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110报警,并报告镇(街)政府,及时通知协调公安派出所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2 、司法所应第一时间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的情况。
    3 、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向省厅亚运安保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有在涉亚运场所、涉亚运重点部位参与闹事、群体性事件及破坏、干扰亚运会的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 、司法所发现或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有在涉亚运场所、涉亚运重点部位参与闹事、群体性事件及破坏、干扰亚运会的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组织协调村(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向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2 、司法所要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恶化。
    3 、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要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五)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正在涉亚运场所、涉亚运重点部位参与闹事、群体性事件及破坏、干扰亚运会的情况处置:
    1 、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正在涉亚运场所、涉亚运重点部位参与闹事、群体性事件及破坏、干扰亚运会的情况后,应立即向110报警,并报告镇(街)政府,及时通知协调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2 、司法所应立即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同时,向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生的情况。
    3 、县(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派人前往事发现场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好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监管等事项,同时,向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4 、地级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事态的可控程度决定是否组织力量到事发现场督导指挥,同时,向省厅亚运安保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把社区矫正、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各司法所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
    (二)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定期召开重点人员管控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形势,改进方法,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和破坏、干扰亚运等危险性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完善,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使其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要重视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的掌握。各地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注意把握新闻报道的口径,防止授人以柄。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并加强监管,防止出现不实的传闻和谣言,损坏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
    (五)各地在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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