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官方网站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06 发布人:市司法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提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对预案》及《广东省司法厅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事项
  本方案所称应急管理事项是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监狱戒毒场所的突发重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火灾、供电等安全事故;气象、地震、地质及重大的生物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含重大动物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事件;群体性上访闹访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二、工作任务
  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本系统对突发安全事件、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的预防能力、处置能力、健全应急宣传和培训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佛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科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以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四、预案体系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市局建立如下应急预案。
  (一)市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局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司法行政应急预案的总纲,由市局制定并实施。
  (二)市局处置监狱、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局监狱戒毒管理科牵头,根据有关法律和狱所情况,制定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市局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市局法律服务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局法律援助处牵头、市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佛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珠江公证处参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情,制定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市局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局综合业务科牵头,市法律援助处、基层司法人民调解科参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动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六)市局新闻宣传及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局综合业务科牵头,法制宣传科参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宣传及网络舆情动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七)市局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预案。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综合业务科参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维稳指挥中心(下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应急维稳管理办公室,分设若干专项应急维稳处置组,包括监狱戒毒应急维稳处置组、社区矫正应急维稳处置组、法律服务应急维稳处置组、信访应急维稳处置组、新闻舆情应急维稳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指挥中心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维稳管理领导机构。应急维稳管理办公室为应急维稳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文秘值守、信息汇总、参谋研判、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和跟踪督办等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指挥中心根据所涉及的应急事项,可调整、增加工作组或应急处置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能详见附件)。
  六、运行机制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应急维稳管理保障体系,提高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络机制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应急维稳管理工作联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维稳指挥系统,制定应急维稳管理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建立健全信息研判工作机制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研判,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做好预防处置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机制
  各单位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将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市局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报告,各专项工作组将突发事件报告综合后报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便及时上报。
  (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市局指挥中心专项工作组接到有关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并向市局突发事件应急维稳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应急维稳预防的建议。
  七、应急保障
  应急维稳管理办公室负责指挥中心办公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指挥中心人员的分工和培训计划,做好相关基层资料的汇总工作,开通运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办公与共享平台。市局设值班室,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含节假日、周六、周日),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报告工作。
  (一)物质保障
  市局指挥中心设在市司法局办公楼6楼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4楼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机要、车辆、日常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通讯、办公设施等后勤物资保障,市局综合业务科负责网络保障。
  (二)人员保障
  按照“应急维稳管理一盘棋”的原则,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局综合业务科参与,各专项应急处置由有关业务处室负责。紧急情况下,经指挥部决定可随时抽调人员,加强力量,集中办公。
  (三)制度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如下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维稳预案管理制度;
  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
  3、重点工作督办和情况反馈制度;
  4、指挥中心办公会议制度;
  5、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制度;
  6、值班工作制度;
  7、后勤保障制度;
  8、台账及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全系统的整体作战优势。参与值班和应急处置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绝不允许擅离职守、自行其是。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持与指挥中心的联络,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地区、本部门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指挥中心。
  (三)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之中,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市局视情况组成检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引起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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